阿虎小说网 > 武侠修真 > 洛仙 > 第二十八章 光 华

第二十八章 光 华

    方仲所打的主意就在一只葫芦上。

    方仲别无长物,能在旁人面前显摆而稍显贵气的只有一柄略显俗气的宝剑,这还是赖皮张帮着开了剑脉的废剑。他对身外之物简直到了无欲无求的境地,便是一个修行多年的有道之士恐怕也不如方仲来得洒脱。当初钱文义见到方仲在玉虚宫所书“着意于无,有根未断”而大加欣赏,正是因为修行所受七情六欲羁绊,难以抛却纷纷杂念而进境缓慢,只有不断的修身养性,甚至谆谆告诫自已,才能求得不停精进直至有窥天道。方仲如此年轻就已看穿红尘纷扰,写下这样一句批语,道破欲念都在有与无这一念之间,钱文义自然惊为奇才,才急急的向悬天真人引荐。其实方仲之心倒非是看破了红尘,只是与他从小生长的环境有关,山水养育,人心质朴,本就没受到红尘俗世熏染,自然也就无欲无求。方仲从邀月堂里出来救火,连自己的宝剑都没拿,其实是对这样一柄剑根本不曾放在心上,在他眼中,金剑、银剑、铁剑、木剑还不是一样要用,贵贱毫无差别,只是个练功的器具,可是有一样东西却一定不会丢下,那便是下山时就带在身边的羊脂葫芦。只要那灵宝一刀劈下,血出魂现,如当年故事,父母之灵吞噬精血,百驱不散,非要了这和尚的性命不可。本来有这样一个宝贝早该使用,只是醍醐老母说过吸取人命越多怨念越重,日后难以化解,方仲一心要救父母,当然不忍心越陷越深,只是珍而重之的放在身边。今日命在顷刻,不得已才为之。即便如此,方仲心中也是无甚把握,只怕灵宝和灵智是佛门中人,本事高强,根本不怕鬼噬,这才劝离金玉趁着灵宝杀自己时快快逃跑,至少鬼噬也伤害不到她。

    离金玉看着方仲,他的举动无异是舍命相救,性命关头奋不顾身让自己先走,有谁待她这般好过!

    自己与他非亲非故,若非傻子,何必如此?可是听到方仲直呼其名,这却比他舍己救人还要让离金玉吃惊万分!自从溜出来后与他同行,何尝对他假以辞色,又何曾告诉他自己闺名,便是转生堂里的许多仆人都不知自己姓名,称呼起来但是一个小姐代替,稍微熟络些的便把姓字带上,尊称一句离小姐,他却一口说出,自己又是母家的姓,这些隐蔽之事他怎会知道!?想及他祭符逃走时与那道人的法术何其相似,当时就想开口相询,如今往事涌上心头,庄外遭袭、卧虎庄内闲聊、灵泉旁的纷争,一点一滴,哪里还会怀疑,当真是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君只在灯火阑珊处!

    他早就知道自己是谁!

    离金玉心道:他真坏,为什么不早跟我说,一定也是记得以前的事,怕我打他骂他。可他若是像小白一样温顺乖巧,谁又舍得了,哎呀,他都这么大了,依偎在自己怀里又像什么?岂不真被人家说成不堪。离金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