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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自己与他人的生死

    正文

    白时安并不太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他只不过是跟邹讵开了一个不像玩笑的玩笑,结果就成了这样。曹银抱着魏沫出现在白时安面前,曹金则将白时安的去路牢牢锁死,不给他任何逃跑的机会。

    曹银将魏沫放到地上,他的手里握着一根由暗影幻化的绳索,绳索的另一处系在魏沫的脖子上,只要曹银动动手指,魏沫就会被绳索勒断脖颈。

    曹银指了指魏沫,“小子,碰到我们兄弟二人算你时运不济,你只要老老实实的跟我们走,我就把你这小情人放了,如何?”

    白时安叫苦不迭,若是早知道还有这一幕,他在那片谓之空间里就不会拒绝那个声音了,现在的他杀只鸡都费力气,别说从这两个一看便不怀好意的人手里救出魏沫了。别看这二人已经在黑级停留多年,但是他们的异人天赋近同于无,哪怕是刚觉醒的杨紫悦体内的神能总量于他们相比也不逞多让,差的无非就是战斗经验以及生死磨练罢了。

    尽管白时安才觉醒一天,但是凭借那团狼人精血已经凝聚了血核,光靠着血族自身的种族天赋,在曹金曹银手中也能保全自身,甚至若是他们二人过于轻视白时安,那么说不定白时安能够凭借身体力量在一人为动用神能的情况下先拧断他的脖子。

    血族的种族天赋除了固定的几种天赋之外,其它天赋几乎每名血族都不一样,固定天赋则是身体强度,视力,速度,变态的恢复力,对于血液的感知。而瞳术以及飞行能力则往往是高阶血族的象征,高等血族的飞行天赋一旦觉醒,与异人需要耗费神能不同,血族只需要一个意念就能翱翔于天空之中,而且速度极为出众,所以血族与异人的战斗除非双方等级差距太大,否则血族就算无法击杀对手也能凭借自身速度立于不败之地,当然,如果是没有觉醒飞行天赋的血族那又是一个模样了。

    血族的瞳术往往是他们对敌的大杀器之一,瞳术不但能够发现对手攻击的薄弱处,还能够对敌人释放精神攻击使得敌人释放魔法的过程被打断,从而在空档中被血族近身,从而瞬间殒命。而白时安,自然也觉醒瞳术天赋,只是初级,但对付两个深处异人世界最底层的渣宰还是可以的。

    只是此刻,说再多空话已是无用,如果白时安没有失去力量;如果曹金二人没有看见那道通天血柱;如果魏沫对白时安无足轻重。但白时安此时就是只能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任由他人宰割。

    你为了不让自己被周围的人排斥,选择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可是你本来可以高高在上,拥有力量,但是因为你自己害怕改变,害怕珍视之人对你的产生恐惧与你渐行渐远。可是,当危险出现,你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这些东西,去守护你所珍视的一切,但就因为你之前的选择,你和他们一样,所以你没有力量没有能力挺身而出。

    白时安的心中产生了一丝动摇,他有些后悔拒绝力量,但是他不想自己的生活发生改变,他希望自己的人生就像自己很多年前畅想的一样,平淡的完成学业,从一座还算不错的大学毕业,找一份好的工作,娶妻生子,然后和所有普通人一样,在琐碎中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人类一直都是在重复着他人的重复,毫无道理,却又是真真实实的存在。是可悲可怜?还是一种对于自我的怠惰。害怕改变,害怕成为所有人眼中的怪物,所以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特质抛弃,从而成为人群中不起眼的一员。到底谁,才是真实的存活于世间呢?

    白时安按下心中复杂的念头,看向昏迷中的魏沫,心想:无论如何,至少要让她平平安安的,这些危险不应该与她产生任何关联。

    白时安抬头,眼神坚毅道:“不管你们是谁,想要什么,把魏沫放了,我跟你们走便是。”

    曹银看了一眼曹金,后者点点头,曹银将系在魏沫脖子上的暗影绳索收了起来,又掏出一颗不断蠕动的紫色小球,递给白时安。

    “把它吃了,然后跟我们走,这小妞我保证她平平安安的。”

    说完,曹银转头对着在他身后目光涣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邹讵,“喂!等我兄弟二人带着他离开之后,你把这小妞送回去,她不过只是昏迷了而已,醒来之后和正常人一样。”

    见邹讵还是一副木然神态,全无回应之意,曹银眼中一冷,手里的暗影绳索飞出,缠住了邹讵的脖子。曹银将邹讵拉倒在地,绳索不断的紧缠,邹讵脸色泛白双目倒转,整个人快要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