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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獠人

象了。

    红泥枯坟。

    高有五十米不止,没有墓碑,没有衣冠冢,只有光秃秃的干裂的坟泥,我们三个往上攀登,和我预料一样,那些獠人并没有冲上来,冥冥中,这座巨大枯坟,似乎有着什么不可擅入的禁忌?

    “崔大人,你怎么知道獠人不敢踏坟?”哼男说话。

    “附近地面,都没有脚步,说明獠人生物平日没有在周围徘徊!”我气喘吁吁说道,登上二十米,一屁股端坐地上休息。

    獠人没有离开,坟底下守着。

    “你们是幽泉鬼市的奇人,怎么知道獠人的传说?”我问道。

    “很久以前,鬼市有一个叫茅草的男子,出外狩猎时,带回来过一个獠人的尸体,虽然那具尸体腐烂程度很重,不过仍能辨认!”哼男回道。

    獠人。

    近乎只在传说中出现的名号,真没想到,在墟坟场内居然得见。

    如果网名叫“百晓生”的那个家伙在这,见到现代人从未得遇的獠人,绝对激动得手足舞蹈,我身上没有手机,也无法拍照记录。

    关于獠人的说法。

    我是在一本书籍中得知的。

    《魏书·獠传》中有记载,所谓獠人,就是一种丛林蛮夷的变种,也有说它们是人与猿人杂交的后代,说法极多,据传他们散居山谷,积木为楼,栖居洞穴(南安上万座崖墓,即后人所说的蛮子洞,便是他们现成的居所),习惯于鼻饮。他们族群松散,以长者为王,父死则子继,死者竖棺而埋。他们没有名字,没有氏族之别,所生儿女,按长幼顺序呼之;他们以铜鼓为贵,擅用盾矛,不懂弓箭;他们有一些特殊技能,可潜入水底持刀刺鱼,精于铸造和纺织。

    獠人之蛮野,体现在好劫嗜杀。哪怕是亲生父子,一旦脾气上来,也会兵刃相向。

    如果儿子杀死了父亲,不会被视为大逆不道,只要儿子弄一条狗来送给母亲,便恩怨了断。母亲得了儿子的狗,也就不能再生嫌隙,不然,儿子还会将母亲杀死。

    獠人疏于人伦亲情,即便是儿女丢失了,或是被杀死了,也不过干嚎两声,不会思念,不会悲伤。

    獠人平常以狩猎为业,劫掠的对象主要是野猪。所劫的猪或自家享用,或强卖他者。一头半大野猪,能换取一个健壮的家奴。

    獠人信鬼,以杀人的形式祭鬼拜鬼。劫掠时所杀之人,如果长须美髯,则剥其皮,笼在竹上,晾干以后,用作祭品;或是将所掳之人,剥光衣服绑在树上,作为小孩习射的靶子;每有射中,长辈们便载歌载舞,饮酒庆贺。

    对被杀之人,他们也心怀敬畏。

    祭祀的时候,将人头放在木桩上面。

    而后由獠王代表族人祷告,大意为:我们这里酒美饮香,请你饱餐一顿,希望你今后把你的父母兄弟也请来饮酒吃饭,保护我们村寨的安全,庄稼丰收。

    祷告之后,在人头上面撒些灰烬,与鲜血混合一起滴落在地上,然后每家分一些,待播种时随种子撒在地里。仪式结束后,他们会将人头送到村外人头桩上永久供奉。

    关于獠人好劫嗜杀的秉性,清代学者顾炎武也曾有过具体描述:他们不避风日,草行露宿,不问是非,遇人便杀;他们是能说话的禽兽,比虎狼更凶悍。每次劫人回家,便邀聚邻里,把尸首悬挂中堂,四面围坐,击鼓歌舞。待酒酣舞畅,则分割而食。

    ………………

    此外,还有一个子虚乌有的荒谬野史。

    西晋末年。

    关西氐人大起义,流民十余万口进入益州,“寄食巴蜀”,拥李氏兄弟(李特、李雄)为首领,建立成汉政权。公元303年,李雄自封成都王,攻占犍为郡。

    自此,南安脱离中央政权,成为军阀豪强的私家领地。

    成汉政权统治期间,李势(李雄侄孙)为解决“都邑空虚、野无烟火”这一关系到政权巩固的问题,引獠人十余万户入蜀,任其挟山傍谷,为非作歹。至南北朝时期,獠人繁衍达百万之众,比蜀地汉人还要多。主要聚集在巴西、犍为二郡,南安境内的陵州、铁山、大渡河、青衣江等地均为獠人所据。獠人入蜀,给蜀地造成毁灭性灾难。自此以后的数百年间,包括南安在内的若干郡县,城池荒芜,民生凋蔽,尸骸遍野,十室九空。

    …………

    如果历史上真有那么多的獠人,现在的书籍上,就不会对它们只有寥寥记载了。

    端坐在巨大枯坟上,一个小时过去,底下的獠人还没有离开。

    甚至。

    它们围成一圈,远远将整座坟守住了,不给我们跑路的机会。

    “没天理,不是说极尽野蛮的獠人吗?怎么还懂得分兵合围的战法?”我发牢骚说道,“石碓洞窟内,不会真存在一个獠王吧?”

    獠王。

    按照我的认知,一对一的情况下,足以能与那些野兽“王”一争高低。

    继续坐着也没有意义,我开始往高处攀登。

    到了最高点坟头。

    发现这里有一个往下凹陷的巨大口子,隐约间,底下还有流水声。口干舌燥的哼哈两兄弟,不顾我的劝阻,先后往下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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